摩托车本身没有问题,可是私自改装、夜间炸街扰民,就让人讨厌了!
针对市民反映夜间三全路上摩托炸街的情况,8月21日晚,郑州交警五支队夜巡大队组织了突击夜查,对中州大道、三全路上的摩托车非法改装、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
建成区内骑摩托罚款200元
(资料图)
21时,郑州交警在中州大道三全路下桥口红绿灯处设岗,由于此处位于高架桥下,车速较慢,方便对经过的摩托车进行查处。不一会儿,就有三辆摩托车经过此处被拦下。
交警逐一检查了行驶证和驾驶证,按照《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在郑州市城市建成区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将处以200元罚款,交警在处罚时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了说明。
在执法过程中,一名没戴头盔的车手引起了交警的注意。
“昨天去喝酒把摩托车停在饭店门口了,今天路过饭店想着骑回家,忘记戴头盔了。”该摩托车车主解释道。针对此情况,交警表示该车主违反了在建成区道路上行驶摩托车、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条例,两项并罚,对其罚款250元、记1分。
另一名摩托车车主对于交警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表示异议,“之前在高架上被罚记1分、罚款100元,这次是不扣分但是罚款200元,为啥两次处罚标准不一样?”面对驾驶员的疑问,交警耐心解释,高架上行驶属于违反交通禁行标志,将处以记1分、罚款100元的处罚。
根据《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,禁止拖拉机、摩托车(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)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轮式自行机械车、人力架子车、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,违反该条例将罚款200元。临近22时,一辆造型特别的摩托车进入交警的视线,只见该驾驶员的头盔“异于旁人”,头盔上方不仅有一个硕大的补光灯,前方还有个拍摄装备。被交警拦下后,该摩托车在路边停靠时,车后部还安装了一个箱笼,箱笼内探出一个狗头。“你先把狗安置好,然后出示一下行车证、驾驶证。”该驾驶员来回踱步,并表示证件忘记带了。交警注意到,该摩托车后方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随即询问驾驶员身份证号以及该车辆车架号等信息。驾驶员吞吞吐吐表示该车辆为无牌照车。两名交警打开手电筒,对车身进行仔细检查,在车辆右侧手把下方找到了车辆的车架号,经确认该车辆确实为无牌照车辆。按照相关规定,交警将此辆摩托车进行暂扣,并给该驾驶员出具强制措施凭证,随后其持相关证件前往交警队进行处理,对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、记9分的处罚。据悉,此次行动共出动警车2辆,警力7人。一个半小时共查获摩托车9辆,其中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辆;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1辆。
在执法过程中,未佩戴头盔、行驶在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也是屡见不鲜,交警逐一进行教育,劝导驾驶员佩戴好头盔并在安全线内等待。然而,部分非机动车在看到路口的交警时,在机动车道紧急调头逆行,尽管交警大声提醒“不处罚”,但车主仍不听劝告,在穿梭的车流中调头,让人不禁捏了把汗。一名外卖员从机动车道飞驰而过,改装的车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,交警及时拦下并告知车主,电动车改装违反了车辆出厂的安全标准,同时,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,在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则是非机动车全责,不要为了一时的快而得不偿失。交警表示,外卖、快递公司在交管部门都签署过协议,如果车主多次违法,通报所属的公司,将会被无条件辞退并且终身不再录用。下一步,郑州交警将继续加大路面管控力度,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生活环境。“郑在办”在此提醒广大车主,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,自觉维护个人自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,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生活安宁。版权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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